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学前教育史学习笔记 幼儿园的暂行规程和教学纲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15阅读数:

1951年,中央教育部制订了《幼儿园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主要规定如下:
   (一)幼儿园的双重任务
    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展;同时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活动、生长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并规定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
    (二)幼儿园的培养目标
    (1)培养幼儿基本的卫生习惯,主义其营养,锻炼其体格,保证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健康。(2)培养幼儿正确运用感观和语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以发展幼儿的智力。(3)培养幼儿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友爱、守纪律、有礼貌等优良品质和习惯。(4)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增进其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幼儿园教养原则
    使幼儿全面发展;使教养内容和幼儿生活实际相结合;使幼儿有独立活动完成简单任务的机会,使幼儿习惯于集体生活;使必修作业、选修作业以及户外活动配合进行;使幼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密切配合。
    (四)幼儿园教养活动项目
    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共六项。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历史类 学前教育史学习笔记 幼儿园的暂行规程和教学纲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_lsl/8070.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