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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版自考《公司法》完整笔记第十六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7:08阅读数:

  第十六章 公司集团

  第一节  公司集团概述

  一、公司集团的定义公司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或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二、公司集团的法律特征

  1、 联合性

  2、 内在的有机联系

  3、 具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

  4、 非独立法人

  三、公司集团的分类从法学的角度,根据公司集团成员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可将公司集团分为股权式公司集团和契约式公司集团。国外法学界一般将公司集团分为纯粹控股型公司集团、混合控股型公司集团、家族型公司集团三种形式。

  第二节  公司集团的设立

  一、公司集团的设立条件

  设立公司集团的一般条件

  1、企业经济利益的一致性

  2、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

  设立公司集团的具体条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节 公司集团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及其法律关系

  一、公司集团的组织机构

  我国学者通常认为,公司集团的组织机构分为四个层次:

  1、 核心层

  2、 紧密层

  3、 半紧密层

  4、 松散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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