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串讲第二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46阅读数:
一、填空
1.人事分类可以分为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
2.职位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组织分配、单位工作量、职务与责任的结合。
3.位分类是依据国家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4.职位具有六个特点:①职位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②职位是以“事”为中心而设置的;③职位有数量限制;④职位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也具有可变更性;⑤每一职位都有一定的标准;⑥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类别和等级。
5.品味分类强调以“人”为中心,最早是在英国。职位分类强调以“事”为中心,最早是在美国。
6.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有:进行职位设置,拟定职位说明书,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确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职位的后续管理四项。
7.进行职位设置包括四个阶段:职能分解、职位调查、职位评价、职位设置。
8.职位设置包括四项主要内容:一是确定职位职责;二是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三是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四是确定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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