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串讲第三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46阅读数:
一、填空
1.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录用的行为主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工作人员;录用的方法是“凡进必考”。
2.在中外历史上,选拔官员的办法最主要的有选举、推荐、考试、考核等四种。
3.我国的科举制度开始于公元606年,沿袭至公元1905年,历时1300年。
4.我国在1989年开始实施考核录用制度。
5.实行考试录用制度被认为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6.录用的原则有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7.公务员在资格中有两个“打破”,是打破了非公有部门人员身份的限制和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区域限制。
8.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1]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国家公务员制度串讲第三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