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美学笔记第二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5:46:49阅读数:
1.美和美的东西:
(1)美是构成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根本性质和普遍规律,也即美的本质,是指凡是美的事物都必须具有的某种质的规定性,是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根本原因和依据。 (2)美的东西是指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的各式各样的美的事物。
2.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
(1)从事物客观属性中去探求美
代表人物有:
a.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亚里士多德。
b.古罗马的西塞罗。
c.中世纪的塔塔科维兹和阿奎那。
d.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
e.18-19世纪的荷加斯、博克和费希纳。
(2)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
a.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柏拉图。
b.罗马时代的普罗提诺。
c.黑格尔
(3)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
a.休谟。马歇尔的“美在愉快”说
b.弗洛伊德、阿德勒、荣格的“美在无意识的欲望”说
(4)从事物之间的关系中探求美
主要的代表人物是狄德罗
(5)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探求美 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车西尼雪夫斯基。
(6)从社会化了的人的审美实践活动中求解美 主要的代表人物有马克思。
3.人的本质属性:
(1)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有赖于对人的本质的哲学把握;对美的逻辑性建构,应奠基在对人的本质属生的逻辑界定上。
(2)人的本质属性至少包括:
a.自然的属性,也就是物质性和动物性。
b.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精神性和社会性是人的更内在的本质属性。
c.无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还是物质性和精神性,它们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所以,历史性和历史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又一重要特性。
(3)作为审美关系的主体的人,其本质属性的系统化预设表现为自然-精神、个体-社会、历史-文化这样三个主要逻辑层面或逻辑要素之间的整合。而这三个逻辑层面的系统整合,就在总体上显现出人的本质属性。
(4)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体系就建立在这种全面的、完整的人的身上,所以,通过对人的本质属性的逻辑性建构,由此而达成对人的本质的系统化理解,就为更高层次上的美的逻辑性建构铺设了哲学基础。
4.多层累的突创
(1)美的创造是一种多层累的突创,这是有关美的创造问题的一个重要理论。
(2)基本含义:
a.从美的形成来说,它是空间上的积累与时间上的绵延,相互交错,所造成的时空复合结构;
b.从美的产生和出现来说,它具有量变到质变的突然变化,我们还来不及分析和推理,它就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一下子整个地抓住我们。
5.美的形成和创造所依赖的基本层面:
(1)自然物质层:审美对象各种物质属性的复合,这是形成和创造美的基础,说明美虽然不是某种固定的物质属性,但又不能离开物质属性。
(2)知觉表象层:知觉是感觉的复合,表象是感觉形式的复合。知觉表象是客观事物各种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整体的反映,它把个别与一般、感性的知觉与理性的认识、客观的现实与主观的感情统一起来,使客观的、本来只具有自然物质属性的感觉形象转化成人化了的感觉形象。在知觉表象这个层次,客观已经在向主观转化,物质已经在向精神转化。它是客观与主观、物质与精神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契机。
(3)社会历史层:人类的审美感觉既离不开历史的文化传统,又离不开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可以说,社会历史层是制约和影响美的形成和创造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4)心理意识层:意识指的是人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展开的主观方面的心理活动。人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既有个人的心理意识,又有社会的心理意识。美的形成和创造都离不开意识和无意识,它们是审美活动中主观方面的构成因素。承载着这些因素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在特定的条件和时空关系的作用下相互交融和渗透,于是就形成和创造了美。
(5)在上述四个层面中,自然物质层决定了美的客观性质和感性形式,知觉表象层决定了美的整体形象和感情色彩,社会历史层决定了美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深度,而心理意识层则决定了美的主观性质和丰富复杂的心理特征。
(6)正是由于美一方面是多层因素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突然的创造,所以美能把复杂归于单纯,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生命的有机的整体。它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正因为美是各种因素多层次多侧面的积累,所以,我们就不能把美简单化,也不能把美固定化,认为美的永远是美的。与传统美学相反,我们应当把美的形成和创造看成是由多层次的积累所造成的一个开放系统,把美看成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一个处于恒变恒新的创造之中的开放性系统。
二、基本理论
1.美和美的东西之间的差异
(1)任何美的东西都只能说明它本身的美,却不能说明其他东西的美。如,漂亮小姐只能说明漂亮小姐的美,却不能说明漂亮的母马的美、漂亮的汤罐的美。
(2)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随着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如上海东方明珠塔或广西桂林山水的美就会因气候条件和人的心境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美。
(3)美的东西不仅是漫无边际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红颜与白发,大海与小溪,都各自有着独特的美。
(4)美不是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本来就不是一种“东西”,因而无法把美当成是某种美的东西。美虽然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但美却不只是某种固定的物质条件,我们不能用某种固定的东西、固定的味或色或声来说明美,因此,美不是美的东西。
(5)在现实生活中,美的东西还往往与可欲的东西混淆在一起,而美虽然与可欲有某种联系,但仅仅是可欲绝对不能成为美。
2.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是什么?其片面之处又在哪里?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来探求美,其最大的合理性就在于抓住了美具有感性形式这一特点。因为,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是通过感觉器官来建立的,通过感觉器官来感知外物,必然离不开感性的形式。我们感知到一朵花的美,就是通过花的颜色和形状来感知的。这样,美离不开事物的客观属性,也就很自然了。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有其片面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来谈美的本质。当自然现象还纯粹是自然现象,还没有人化,没有变成人的现实的时候,是谈不上美的。对于人来说,只有人化了的自然方才可能是美的,因此,当事物的客观属性和形象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的时候,它们不是从物理学的意义上或生物学的意义上来构成美的内容和形式,而是从它们对人的生活意义上来构成这一内容和形式。例如花,我们欣赏它的美,并不是欣赏它有多少花瓣、它的颜色的化学成分等,而是把它当成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来欣赏它的欣欣向荣,它的颜色娇艳,它的姿态妍媸等等。也就是说,美虽然离不开事物的自然属性,但自然属性本身却不是美,美始终是一种社会现象。
(2)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是构成美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保证符合形式美规律的事物就是美的。因为,同样的形式也可以是构成不美或丑的因素。均衡对称的东西,可以是美的,但不均衡不对称的东西也未必不美。因此,仅仅从事物的自然属性出发不能说它一定美。
(3)认为美在事物的形式特性的说法也不适合一切美的事物,尤其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事物的美。比如,人的美和艺术的美,如徒有外表和形式而缺乏内容就不美。
3.以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为例,说明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的本质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出“理念说”的是柏拉图。黑格尔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念”的一些讲法,也认为美是理念。但他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理念的性质,而且大大地发展了美是理念的理论,提出了“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这一命题的核心内容在于:
(1)现实世界是从理念世界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是理念的自我显现,因此,只有理念是真实的,理念就是真。美作为一种理念,因此,美也是真。强调符合理念的真实性,这是黑格尔对美的第一个要求。
(2)单纯是真实的理念还不美,还要理念直接呈现于客观现实的外在现象中,显现为感性的形象,成为我们感官感知的对象,这时理念才不仅是真的,而且放出光辉,显出外形,变成美的。因此,美一方面是理念,另一方面还必须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例如,勇敢的精神是理念,但仅有关于勇敢的精神的概念还不成其为美,勇敢的精神还必须显现为感性的英雄形象,这时才美。
(3)“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虽然分成理念和感怀显现两个方面,但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理念始终占据统治的地位。所谓“感性显现”,只是理念的自我显现,也就是说,理念为了实现自己,必然要把自己显现出来,理念之所以要把自己显现为感性的形象,完全是由于人们的精神和心灵需要在实践的活动中,在改变外在事物的过程中直接实现自己、认识自己、创造自己和欣赏自己,而美和艺术的根本特征就在于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满足理念这方面的需要,也就是说,使理念显现为感性的形象。由于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提出的“理念”是超乎客观现实之上而独立存在的一种非物质性的精神实体,是现实世界的“原型”或本原,而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或影子,因此,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这一求解路径的基本理论内涵也就是从抽象的精神存在物中寻找美。
4.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去寻找美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与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客观论”相反,坚持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求美的美学家,其核心的理论取向就是把美归结为人的某种主观的心意状态,其代表性的学说有美在愉快和美在无意识的欲望等。把美归结为愉快或无意识的欲望等人的心意状态,看到了美与人的主观世界之间的关联,看到了美所具有的令人愉悦、能在情感上感染人的属性,使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深入到了人的主观精神世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这一求解路径也会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容易混淆美和美感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各人的心意状态不同,所承载的民族文化心理的不同,以及所处的生存环境和人生经历的不同,所以,各人都会从各自的心意状态出发去衡量美,甚至会出现“趣味无可争辩”的情形。于是,美也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而那此限于从人的主观的心意状态中探求美的西方美学家,最终往往会否定美的客观标准。
5.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形成了哪些学说?其代表人物是谁? 在我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中,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从基本的倾向来看,在争论中形成代表性学说可归结为以下几种:
(1)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泰为代表。吕荧曾指称美是人的概念,是人的社会意识,把美看成是主观的,认为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高尔泰更是直接宣传美是人的主观感受。由于吕荧和高尔泰的观点错误比较明显,认同的人极少,影响也不大,在讨论中很快就消失了。
(2)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他坚持美的客观性,认为物的形象的美是不依赖于鉴赏的人而存在的;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凡是典型的东西都是美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
(3)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是指美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所谓主观,是说单纯的客观事物还不能成为美,要等客观事物加上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然后使“物”成为“物的形象”,这时才有美,而这种“物的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因此,只有艺术有美,美只是艺术的特性,不是一般自然事物的特性,所以,研究美就不能脱离艺术来研究。此外,朱光潜还愈来愈重视生产劳动实践,认为艺术不仅是实践,而且就是一种生产实践,这使得他对“主观” 的理解有了新的发展,把主观理解为实践中的主体,理解为主观能动的主体。这样,主客观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发现事物美成了人对世界的一种关系,即审美的关系。在这里,主观与人也差不多成了同义语。
(4)主张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以李泽厚为代表。他所谓客观性,不是指物的自然性一或典型性,而是指物的社会性;所谓社会性,不是朱光潜那样的主观的社会意识或社会情趣等,而是客观存在在社会生活之中的属性。由于社会生活本身是客观的,所以作为社会生活属性的美,既是社会的,又是客观的。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美的二而为一、一而为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强调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定义,认为美离不开人,离不开人类社会的生活。而且,美尽管是人类社会才有的产物,但它却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李泽厚指出,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美是真理的形象。因此,美有两个特点,从本质、规律和理想等方面来说,美具有客观社会性的特点。从可感形态方面来说,美又具有具体形象性的特点。
6.美学界何以会出现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观点?
(1)现代西方在美和艺术的观念上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主义艺术创作行为的兴起和不断更迭,越来越多的人对艺术有了新的认识,在艺术观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现代艺术以更为多元化的面目出现,艺术品与非艺术品之间的界限变得愈来愈模糊,所以,美学家要给“艺术”下定义就显得异常困难。既然难以给艺术下定义,那么,给美下定义自然也很困难,美学家几乎不可能再用以往那种统一的“美”或“美的艺术”的概念来涵盖现代艺术。
(2)现代艺术和美学理论的国际性以及不同文化区域和族群之间的文化传统与对话,也促使人们放弃原先那种给美和艺术下单一性定义的做法。由于美和艺术在文化区域、族群和时空条件上有着异常复杂的存活机制,而且越到现代显得越复杂,而且,随着现代美学的国际化交流的日益广泛,随着世界各民族在美的观念上的跨文化传统的不断推进,美的观念上的差异性也将得到充分的显现。这样,要想以某种简单化的原则把诸多差异性融汇在一起,试图在美的本质问题上达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7.对美的定义进行逻辑性建构的必要性。
(1)美的问题不仅是学理技术上的分析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整个人类情感和人生价值的问题,因此既需要对此作语义化的阐释和结构性的分析,更需要作哲学性的思悟和领会。
(2)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世界人类心灵的客观需要。
(3)超越传统美学中那种简单地下定义的方法,扬弃现代西方美学中否定美的可定义性的思潮,在批判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多层次多视角地对美的本质问题进行新的探索,就有望得出更为系统化和更具合理性意味的命题。
8.在美的观念上要认识到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1)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所作的一些探讨,表现出明显的形而上学观念,这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求解是不利的。在美的观念上,应该打破传统美学的一些形而上学观点,转而从变化,运动和多层次的结构中对美加以读解。
(2)美不客观事物的某种物质属性,也不是人的某种主观的精神属性,美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如客观事物本身的某些品质和条件,人的品质、修养和水平等。是在人与现实之间发生审美关系的过程中,在人品与物品相互感触、交往的过程中,所形成起来的某种具有客观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价值。这一价值,是人的自我创造,也是人的自我实现。
(3)美在本质属性上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正因为这样,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到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多种层次来深究美的形成和创造。我们在探讨美的本质时,也应该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而这一观念的核心内涵就在于:美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中,一句话,美的形成和创造,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在以上三个要点中,第一个要点是针对传统美学的一些形而上学观点而言的,第二个要点是就美的问题本身而言的,第三个要点则从总体上指出要牢固树立“美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的观念。如能注意到这样三个侧重面,领会起来就会容易一些。
9.立足于人生及其创造来求解美的本质问题的可行性
(1)美学是一门关于人的科学,美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是在为人生服务,这样美和美的创造作为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自然就与人生之间有着无法割舍的内在联系,美和美的创造也必然要面对人生的境遇。由于美是一种社会现象,离开了人类社会,美也就不存在,所以,美只能驻守在人生相与创造相之间,并由此显现出美的问题与人及其创造活动的血缘般的关系。
(2)由于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而审美关系的特点则在于人是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感觉器官来和现实建立关系,同时又是自由的、感情的关系。这样,人的本质力量在审美关系中全面展开的程度,在很大的意义上受制于人的生存状况和生活方式等诸多因素。因此,处于审美关系中的创造是否充满生机,是否能真正发挥、提高和丰富人的本质力量,人生的境况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规定性力量。
(3)在美的问题上以人生为本、并融入创造论的做法,其本身也有巨大的理论合理性。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中,关于宇宙和人生的创造本质,几乎已成了人们的共识,一种根本性的新世界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认为“人既是不断创造的产物,现在又是不断创造的参与者”。这样,把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现象之一的“美”奠基在“人生 ”与“创造”的相位加以探寻,正与当代科学精神相吻合。有关美的命题一旦能从本质上阐明人生相与创造相对“美”的问题的规定性意义,那么,美问题的总是必将永恒性地关涉人生和创造的本质。这样,美学也才能真正成为一门关于人的科学。
(4)创造作为人生的真理性的事件,它本身既蕴含着对传统的顺应,又蕴含着对传统和现实人生的否定和批判,从而使人生在价值关系上与现实和传统保持内在的张力,使人生价值和意义的实现处于不断的创造之中,让美的问题始终穿行在人生相与创造相之间,恰恰是让人生和美的问题的求解走向未来的一种象征。为了便于识记和理解,在领会上述四个答题要点时应注意:第一个要点是从美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目的着眼的,第二个要点是从美学研究的出发点来讲的,第三个要点是就该求解路径本身的理论合理性而言的,第四个要点则是从人生的价值关系和人生的真理性意味来说的。
三、分析阐释题
1.狄德罗“美在关系”说辩析在西方美学史上,真正把“关系”作为美学的理论基础,系统地提出自己关于美的见解的,当推狄德罗。在《关于美的根源及其本质的哲学探讨》一文中,狄德罗把 “关系”当成美的本质,当成美之所以为美的根本原因。在他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有三种关系:
(1)孤立地就每一种事物的本身而言,也就是它在内在结构上的秩序、安排、对称、关系。从这种关系所产生的美,狄德罗称之为“真实的美”。
(2)一种事物与其它事物的关系。例如,一朵马兰花可以在马兰花中是美的或丑的,可以在花类中是美的或丑的,可以在植物中是美的或丑的,可以在大自然的产物中是美的或丑的。这种美或丑,是因与它物的关系而相对地美或丑,因此,狄德罗称之为“相对的美”。
(3)事物与人的关系。前两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所产生的美,狄德罗称之为“外在于我的美”。这第三种关系,则要“唤起”人对这一关系的感觉,是人感觉到了的美,因此,狄德罗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由于关系是客观的,因而美也是客观的。狄德罗认为,一个物体之所以美是由于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关系,是我们的悟性借助我们的感官而觉察到的。于是,一方面是客观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对这些关系的感觉和觉察,这正是狄德罗对何以有了“关系”就美这一问题的回答,同时也已经涉及到了审美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狄德罗关于“美在关系”的说法,其最大的贡献是突破了过去把美当成某种单一的现象,或者某种孤立的因素,而从自然和社会生活各种相互的关系中来理解美。他不仅看到了美在事物本身的关系中,而且看到了作为客体的美的事物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的关系。关系千差万别,因而美也千差万别。狄德罗甚至最早猜测到了一些有关美的历史观点。但是,狄德罗所说的“关系”不仅还比较抽象、比较笼统,始终没有讲得十分清楚。同时,这些“关系”是怎样建立和产生的呢?他也没有很好地说清楚,他只是从直观的形式来理解事物的关系,而没有从人的实践活动来探讨这些关系是怎样产生和形成的。这样,他所说的关系,就始终带有形而上学的性质,始终不符合客观的实际了。再者,美离不开关系,但关系是各种各样的,有的美,有的不美。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可以产生美,但人对现实的政治关系就不一定美了。因此,从事物之间的关系探求美,不失为一种重要的求解路径,但我们却不能笼统地把美看成是关系。
2.为什么说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命题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美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人类社会生活休戚相关,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美是生活”的命题,并把生活中的美当成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但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命题虽然符合生活的常识,却不符合生活的辩证法。
(1)“美是生活”这一命题意味着,人生活在生活中,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在生活中,因此,对人来说,生活就是美的。“美是生活”的讲法明白浅显,容易为人所懂,也容易为人所接受,但是,生活的辩证法要复杂得多,也深刻得多。
(2)生活中有美也有丑,有悲也有喜,我们怎能说凡是生活都符合人的本质?凡是生活都是美的呢?我们可以说人就是在自己的生活中塑造美的形象,但是我们却不能简单地把一切生活都看成是美的,更不能把美定义为生活,说美就是生活。
(3)车尔尼雪夫斯基关于“美是生活”的讲法也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一方面,他说凡是能够显现生活的都是美的,另一方面,他又说只有“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才是美的。那么,不依照我们的理解,不应当如此的生活,是不是美的呢?如果不是美的,违反了他第一句的讲法;如果是美的,又违反了他的第二句讲法。这样,在同一个定义中,他就自己发生了矛盾。这样的定义,怎么能说是周全和正确的呢?
(4)车尔尼雪夫斯基特别强调“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这是把人的喜爱与否当成美不美的标准,而我们之所以喜欢或不喜欢,又不外是生理上健康、愉快等一类原因。这样,主观的喜欢与生理上的满足成了“美是生活”美学理论上的两根支柱。这两根支柱,第一根容易滑到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的任意性代替审美的客观标准,从而使科学的美学成为不可能,第二根支柱则容易滑到庸俗的生理学观点。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批评博克“陷入纯粹生理的说明”,其实他自己也没摆脱这一局限。因此,他从客观的生活出发,最后却落到把主观唯心主义与庸俗的生理学观点相混杂的境地。
3.应该如何理解对美的本质的逻辑性建构的内涵? 有关美的本质的逻辑性建构,亦即对美的本质的集合化界定,是美论这一章的核心内容,也是美论部分的难点之所在。应逐一领会本章中对美的本质加以界定的命题群中的四个子命题。
命题分析题之一:
人是“世界的美”
(1) 历代美学家对美有一个共同的看法:美离不开人,美是对人而言的,我们不能离开人来谈美。在莎士比亚看来,人是“世界的美”。既然美是对人而言的,“世界的美”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那么,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
(2)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而自由意识正是人的意识性的最高确证。只有拥有自由意识的人,才能和现实发生这样的审美关系,因此,只有自由的人才能有美。当人尚处于动物式的自然生命状态,还未能从物质性的需求中解放出来,也就是说,当人还是不自由的时候,他即便已经有了意识,也还不能欣赏美。所以,美虽然产生与人与现实的关系之中,但它却超越了这个关系,使人从现实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3)从人类的精神发生史来看,人类的意识一方面把自己和客观世界区分开来,建立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使客体不仅成为自己需要的源泉,而且成为自我实现的对象,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加强了“类”的意识,从而在社会规范和公共意志上加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因此,美不仅不是自然的现象,而且也不是个人的现象,而是作为社会的人才具有的社会现象。惟其如此,美不但是人类提高自己和超过自己的一种社会机能,而且还要求有社会性的情感共鸣和社会化的解释与评价。
(4) 总之,美之所以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和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就是因为作为“世界的美”的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人,只有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并成为“世界的美”。
命题分析题之二:
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1)既然人是“世界的美”,美离不开人,因而美的本质也离不开人的本质,人总是通过自己的人生现实活动,来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在客观现实中实现出来,使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2)对象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也在自然中选择对象、发现对象,把自己全部生命的本质力量灌注进去,使对象活起来,成为自己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创造,这时就产生了“对象化”。因此,“对象化”是人“化”到对象中去,然后再从对象中表现出来,是对象成为自己的“作品”。这样的“作品”,既有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也有人本身的性质和特点。
(3) 人的本质力量:
A. 自然的本质力量:包括人的自然的物质属性,自然的秉赋和能力,自然的情欲和需要,以及来自于自然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它们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感性基础。
B. 精神的本质力量:人的自觉性、目的性和创造性等特点,使人的本质力量突破了自然的物质束缚,向着精神的自由王国上升,从而使人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精神力量,如,思维力量、意志力量和情感力量。因此,人除了有自然的本质力量外,更是具有精神的本质力量。
(4)人的本质力量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多元的、多层次的复合结构。它不仅既有物质属性,又有精神属性,而且在交互影响之下形成了千千万万既是精神又是物质、既非精神又非物质的种种因素,它们随着人生现实的不断开展,也将进行新的排列组合和新的创造,所以,人的本质力量不但是一个多元的、多层次的复合结构,而且还是万古常新、永远处于创造之中。
(5)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包含着主体、客体和对象化三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是作为主体的人要具有欣赏和创造美的本质力量;其次,作为客体的对象要具有审美的属性,能够把人的本质力量转化为颜色、声音等物质形式;第三,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对象之间要发生相互转化和对象化的关系。
(6) 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按照美的规律,按照对象性质和特征,在对象中进行自我创造,从而把对象塑造成为美的形象。
(7)总结: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就是说人在审美活动中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全面地在对象世界中展现出来,同时,正因为人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整体,所以,人的本质力量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生生不已的、活泼泼的生命力量,是富有生命力的活的形象,美只能是充满了生命力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不可能是本质概念的对象化。当一个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达到了自己的要求,于是就感到满足、幸福、愉快,感到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是和谐自由的,这时,就产生了美。
命题分析题之三:
美是自由的形象
(1) 凡是美都是形象,我们要到形象中去探讨和追求美,但形象却不一定都美。
(2) 美的形象应当都是自由的形象,它除了能够给人带来愉快感、满足感、幸福感、和谐感外,还应当给人带来自由感,自由感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因此,美都应当是自由的形象,主要理由有:
A.美的理想是与自由的理想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人越是进步,越是要改造环境,越是不受环境的支配,越是能够取得更多的自由。自由越多,人就越是能够充分地、丰富地展开他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使人的本质力量全面地实现出来,全面地对象化,从而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真正自由的人。当人的活动真正成为自由的活动,自由的理想与美的理想才能变成一致,人的本质力量才能尽可能地对象化,转化成生动活泼而又自由的美的形象。
B.自由不是盲目的,而是有规律的,自由的规律就在于对客观必然的规律的认识和掌握,能够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人,就是自由的人。人要欣赏美,也必须首先获得自由。美既要有外在的自由,也要有内心的自由。对一个艺术家来说,则既要有创作环境的自由,不受外力的干涉,又要有艺术家的独创性,敢于充分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写自己真正想要写的。在这里,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既是美的规律,又是自由的规律,二者的一致,美的形象就都成为自由的形象。
C.从艺术创作和人类的审美欣赏来说,美的形象更是自由的形象。美的创造和欣赏的过程,正是客观现实中的美不断地自由地转化为形象,不断自由地揭示和显露其新内容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物质的感性形式也被精神化,变成自由的形式,用来自由地表现人的本质力量。所以,美的形式是自由的形式。
(3) 总结:美的理想就是自由的理想,美的规律就是自由的规律,美的内容和形式就是自由的内容和形式。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本质力量也离不开自由。因此,我们说,美是自由的形象。
命题分析题之四:
美在创造中
(1) 美的自由创造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当我们说没是自由的形象,也就是说美处在不断地创造之中,随着历史条件和时空结构的变化,时时呈现出恒新恒异的形态。
(2) 美的创造与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的创造有所不同,它涉及到人类精神世界中独特的高峰体验,而从人类精神的发生和发展史来看,美的创造还承载着人类文化的成果和人类心理的各种功能和各种因素,因此,每一次成功的审美创造,都是一次神奇的人生体验。
(3)美的创造并不是某中固定的实体所致,而是多种因素的积累。当作为审美对象的客体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相互契合了,情与景相互交融了,这时,美就会突然创造出来。比如,南京中山陵的美就离不开石级,白墙,青瓦等物质材料,但它却远远超越了这些物质材料,与人类的文化,与建筑师的匠心,与观赏者的心灵,与种种内在的和外在的因素,共同溶化,从而创造出了中山陵的美的形象。人文景观是如此,自然景观的审美创造也是如此,如夏夜星空的美的形成,即是由各种因素和条件所积累而成的。这些因素和条件具备了,星空便会突然在人们的眼前亮起来,成为美的形象。否则,如果去掉了某些因素和条件,星空的美或者不再出现,或者会变成另外的美。比如,如果没有星球群的存在,星空当然不会美;如果只有星球群的存在,而没有太阳的反光,星空同样不会美;纵然有太阳的反光,但如果没有黑夜的环境,星空的光辉,美也就马上消失了。而且,星空的美不仅涉及到了物质存在的星球群,而且也涉及到了审美主体的具体处境和精神状态。这样,星空的美,是由多种因素层层积累,到了条件都具备的时候,然后突然创造出来的。
为使更加系统地把握对美的本质的逻辑性建构,还需了解上述四个子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1.由于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而审美关系则是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发生了美学上的关系,这样,在美的本质界定上,我们自然就着眼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两个方面及其内在关系。“人是‘世界的美’”和“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两个命题,主要侧重于从审美主体方面来立论,“美是自由的形象” 的命题则侧重于从审美客体方面来立论,“美在创造中”的命题则侧重于从美的创造过程来把握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内在关系。
2. “人是‘世界的美’”这个子命题,意味着美是对人而言的,美是人在对现实发生审美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世界的美”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因此,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正因为美离不开人,是人创造了美,是人的本质决定了美的本质,而人总是在生命实践活动中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在客观现实中显现出来,使现实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这就意味着“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此外,凡是美,都是形象,抽象的人的本质概念不能成为美,人的本质只有转化为具体的生命力量,在“人化的自然”中实现出来,对象化为自由的形象,这时才美,这又意味着“美是自由的形象”。但是,宇宙在创造中,人生在创造中,美自然也在创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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