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学前教育史学习笔记 苏区的托儿所制度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15阅读数:

一、内务部颁发的《托儿所组织条例》
    苏区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于1934年2月颁布了《托儿所组织条例》,它是红色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学前儿童教育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条例》的颁布开创了苏区的托儿所制度。《条例》对托儿所的管理做出了较全面的规定,虽有不尽晚上的地方,但这是老解放区学前教育制度建设的开端,为学前教育随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托儿所机构的建立
    最早成立的托儿所是江西瑞金的上屋子托儿所和下屋子托儿所。在设立的托儿所中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长期托儿所,大多是收养红军家属子弟。另一类是季节性托儿所,一般是在农忙季节开办,为广大妇女参加生产创造条件。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历史类 学前教育史学习笔记 苏区的托儿所制度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_lsl/8061.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