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六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25阅读数:

 第六章 教会法 (2课时)

  教学重点

  教会法的渊源、影响

  教学内容

  1、 教会法的概念:广义的:是基督教的法律;

  狭义的:是中世纪天主教的法律

  2、 教会法的发展:基督教的起源:从受压迫到罗马国教;

  正式的教会法规的出现:325年的尼西亚会议;

  鼎盛和衰落:争夺司法管辖权和宗教改革;

  教会法的影响和教会的权力大小成正比

  3、 教会法的渊源:

  ① 圣经:旧约是犹太教的经典;新约是自编的

  核心是“摩西十戒”

  圣经的法律影响和文化影响

  ② 教皇教令:第一部教令集:12世纪中期的《格拉蒂安教令集》:体系、内容

  官方的教令集——《教会法大全》

  《天主教会法典》、《法书大全》

  ③ 宗教会议决议:公会议和地区性会议

  4、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a、 契约法:协议必须遵守、禁止高利贷

  b、 婚姻家庭:婚姻要件、婚姻障碍;

  c、 刑事法:“罪孽”

  d、 诉讼制度:纠问式和书面要求、宗教裁判所

  e、 特征:神权法、封建法系统性

  5、 教会法的影响:

  a、 历史地位:承上启下的桥梁、中世纪西欧三大法律支柱之一;

  b、 影响:A、观念层面

  B、制度层面:宪政领域:法律至上,国王应受法律的约束,合法权力;

  国际法:和平相处,战争性质、人道化;

  民法:财产的善意占有、妇女儿童的利益保护、

  刑法:犯罪的主观方面、刑罚的改造教育作用

  诉讼:良心原则、诉讼程序和方式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历史类 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六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_lsl/4485.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