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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审计学》课程考试说明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16阅读数:

  1 、本课程命题的基本依据和考核目标

  本课程命题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审计学(课程代码:0160)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的《审计学》教材为依据,旨在考核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否应用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解决审计实际问题。

  2 、本课程考试的能力层次要求及其分数分配

  本课程考试按大纲的要求,对应试者认知能力层次的考核分识记、领会、应用三个不同层次进行,三个层次考核内容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30%~40% ,领会占30%~40% ,应用占20%~30%.

  3 、本课程考试试题的难易度结构

  试卷中试题的难易度分容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各种难易度的试题所占试卷分数的比例大体为:容易约占20% ,较易约占30% ,较难约占30% ,难约占20%.在识记、领会和应用中都应有不同难易度的试题。

  4 、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的说明

  本课程的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应根据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具体见大纲)来确定,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应覆盖到所有章节,并突出重点内容。对本学科中尚未定论的理论或有争议的观点,一般不出现在试题中。

  本课程重点考核的审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包括审计独立性、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审计的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及其评审,以及审计报告;重点考核的审计实务问题为“会计报表重点项目的重点认定的重点审计程序”,包括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真实性与估价审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估价审计、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审计,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主营业务成本及期间费用的完整性与截止审计等。

  5 、本课程试卷的题型及其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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