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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八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11-11 20:40:08阅读数:

1.经济一体化(Economic Integration):一般是指国家间通过签署条约或协议,采取具体的措施协调彼此之间的经济贸易政策,以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

2.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这是一体化程度最低、组织最松散的一种一体化形式,在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间,通过协议或其它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实行关税优惠,1932年建立的英帝国特惠制、二战后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等就属于此种类型的经济一体化。

3.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对非成员国独立的贸易壁垒。例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等。

4.关税同盟(Custolns Union):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或其它壁垒,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壁垒而缔结的同盟。结盟的目的在于使成员国的商品在统一关税的保护下,在内部市场上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例如东非共同市场和70年代初期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5.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共同市场是指共同市场成员国间除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成员国间的生产要素也实现自由移动。

6.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经济同盟指成员国间除实现商品与生产要素完全自由移动,对非成员国建立共同关税壁垒外,而且要求成员国制订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范围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资源配置。

7.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完全经济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最后阶段。在此阶段,各成员国间在完全消除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自由流通的人为障碍的基础上,实现区域内和国内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方面差异的完全消除,实现统一化。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就是在朝着这一目标前进。

8.部门一体化(Sectoml Integration):它指区域内各成员国就一种或几种产业(或商品),形成内部市场,如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9.全盘一体化(Overall Integration):这就是将区域内各成员国在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已经解体的经互会属于此类。

10.水平一体化(Horizontal integration):又称横向一体化。它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形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一体化组织,大多属于此种形式的一体化。

11.垂直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又称纵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形成的一体化组织。

12.贸易创造效应(Trade Creating Effect):它由生产利得和消费利得构成。关税同盟成立后,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分工。这样,关税同盟某成员国的一些国内生产品便被其它生产成本更低的产品的进口所代替。从而使资源的使用效果提高,扩大了生产所带来的利益;同时,通过专业化分工,使本国该项产品的消费支出减少,而把资本用于其它产品的消费,扩大了社会需求,结果使贸易量增加。贸易创造的结果是关税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13.贸易转移效应(Trade Diverting Effect):贸易转移效应是指在关税同盟成立以前,关税同盟国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关税同盟成立后,关税同盟国该项产品转为由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但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并不一定是世界上该产品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前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14.贸易扩大效应(Trade Expansion Effect):关税同盟成立后,无论是贸易创造效应还是贸易转移效应,都使得同盟内部总需求和彼此间的贸易量增加,从而产生贸易扩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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