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7阅读数:
(一)全体会议
1、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由总理或者由总理委托常务副总理召集。
2、全体会议的任务
(1)决定和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2)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通报国内外的形势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常务会议
1、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副总理召集、主持。
2、常务会议的任务
(1)讨论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
(3)讨论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4)讨论决定各部委、各地区向国务院请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分析国内国外形势,互通情况等。
1、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由总理或者由总理委托常务副总理召集。
2、全体会议的任务
(1)决定和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2)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通报国内外的形势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常务会议
1、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副总理召集、主持。
2、常务会议的任务
(1)讨论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
(3)讨论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4)讨论决定各部委、各地区向国务院请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分析国内国外形势,互通情况等。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