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5阅读数:
1、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主任会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主任会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