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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9阅读数:

  1.选举办法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采用协商选举的办法产生。在每次换届选举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协商选举方案。
  2.代表人数
  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约为l3人,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的。
  3.选举程序
  (1)产生选举委员会
  从大陆现有的台湾省籍同胞中,产生约120人的选举委员会。
  (2)确定选举委员会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台湾省籍同胞的分布情况,将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其常委会负责组织协商选定。
  (3)协商选举会议
  选定的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中到北京参加协商选举会议。具体选举办法与《选举法》规定的间接选举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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