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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9阅读数:

  代表资格终止是指由于出现某一法律事件或事实,导致代表资格自行丧失。
  1.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
  我国《代表法》规定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2)辞职被接受的;
  (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4)被罢免的;
  (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
  2.代表资格停止
  代表资格停止是指由于出现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1)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2)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上述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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