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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概论学习笔记 新闻事业的运作规律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32阅读数:

一、内容提要

新闻事业的运作规律

    新闻事业的运作规律可以这样来表述:新闻机构在其所有者的操作和控制下,运用新闻手段反映社会生活,沟通社会各个层面,表达和弓慢社会舆论,并通过企业化管理得到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保证。

二、关键术语

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

    我们常把新闻传播活动独有的规律,如新闻价值规律,用新近事实说话为核心内容的新闻传播基本规律,新闻事业形成、发展和运作的规律等等,称为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

三、重点讲解

新闻事业运作规律的内涵

    新闻事业运作规律包含如下基本点:

    (1)新闻事业运作规律是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必然联系,即新闻事业运用新闻手段,达到沟通社会和引导舆论的目的。通过如此手段,达到这般目的,正是一切新闻运行操作的基本法则。

    (2)新闻事业主要靠传播新闻信息沟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沟通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既沟通上下,也沟通左右;在沟通上下左右的同时,调整公众的认识和社会舆论;新闻事业既是社会的信息中心,也是社会的舆论中心。

    (3)新闻事业的根本属性是它的上层建筑性质,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事业需要进行企业化管理,靠自收自支来维持生存和发展自己;新闻传媒的新闻采编活动不能以市场为取向,不能按商品价值规律进行商业化运作。因此,新闻事业的一部分活动实行业化经营,其主要活动则服从政治大局并按新闻规律去操作。

    (4)新闻资产的所有者,一定会干预新闻事业的传播行为和经营活动。资产所有者可能是国家和政党,也可能是私人和集团。干预方式有直接操作,也有间接控制,目的在于使传播活动符合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和主张。这就决定了阶级社会的新闻事业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色彩和政治倾向性。

四、难点分析

1.新闻传播事业的主体构成

    新闻事业的运作规律告诉我们,新闻传播事业具有双重主体:一是新闻事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简称决策者;一是新闻事业的传播媒介及其从业者,简称操作者。无论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还是资本主义新闻事业,新闻传媒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大多是相对分离的。资产所有者一般不参与具体的经营活动,业务经营者往往不是资产所有者。但资产所有者对新闻传媒的大政方针和经营力度,是一定要当家做主的。其中也包括通过法律手段和行政干预来实现自己的意志。
    在西方,新闻资产的所有者是垄断财团,实行股份制的则是控股者,由发行人作为代理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操作。在我国,新闻事业为人民所有,人民是它的主人,但主人的权力却由新闻主管部门代替行使。新闻主管部门实属上层决策者,手握新闻传媒的“生杀”大权。我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大都设有新闻传播的管理组织或专职干部,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单位的新闻传播活动。这就是新闻事业的宏观管理系统了。
    新闻资产所有者以及上层决策者和宏观管理者,一般不称为传播者,但却左右着新闻活动的政治方向和经营规模;其作用对传媒及其从业者来说,通常是不可抗拒的,在新闻传播事业中显然处于支配者的主体地位。可见,新闻传播事业的主体是一个由若干要素构成的能动系统,其中既含有传播者,也含有资产所有者、上层决策者和宏观管理者。前者可称为本位主体,后者可称为高位主体。本位主体即传播者是新闻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其能动作用表现为传播功能的形成和发挥;高位主体是新闻传播的调控系统,其能动作用表现为对传播行为的统领和规范。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高位主体和本位主体同时发挥各自的能动作用,实现各自的意志和目标,彼此的作用力方向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相悻的。高位主体与本位主体的能动作用相互冲突,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经常发生,或者是高位主体压倒传播者的自由权利,或者是传播者触犯上层决策者和宏观管理者的尊严和戒律,各方的协调一致很难得到圆满实现。当然,能动性同向发挥的状况也是常见的,比如,美国传媒对中国进行妖魔化宣传,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美国主流媒体这种能动性的发挥,与新闻资产所有者的意志是相一致的,得到了垄断财团和美国政府的鼓动和赞誉。
    在新闻资产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两重主体的能动作用虽然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抵悟,但在通常情况下能够团根本利益相一致而形成较大的合力,能通过社会改革和历史进步奠定协调一致的深厚基础,保证传播效能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公众利益。党中央在充分肯定新闻传媒的工作积极性和出色成绩的同时,重申“要政治家办报”的原则,要求新闻传媒讲党性,顾大局,强化舆论导向意识,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即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第一位。由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事业两重主体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即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总方针,我国新闻传媒事业既靠市场机制求得活力和生计,又能自觉服从高位主体的正确决策和宏观管理,规范自己能动性的发挥,尽力使传播行为能够满足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闻需求。

2.新闻事业运作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

    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新闻事业都遵循的运作规律,称为普适性规律即普遍规律。如前所说的新闻事业运作规律的基本点,那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任何媒体都不能违背的运行法则。但又必须承认,处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不同媒体,在运用这些法则时,因时间地点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又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呈现出内容与形式上的区别。新闻资产所有者一定会支配新闻传播的方向和规模,这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毫无例外。这是普遍规律在起作用。然而,由于政治经济制度和传播体制通然不同,资产所有者的支配方式就有了区别。在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事业的主人支配新闻事业的方式,主要是垄断财团的直接控制;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事业的主人——人民支配新闻事业的方式,主要靠工人阶级先进政党代表人民施加领导。这就是特殊规律在起作用了。不同性质的新闻事业遵循某些共同规律,同时也受各自的特殊规律支配。普遍规律不能代替特殊规律,特殊规律对新闻实践的支配更具体;同样,特殊规律也不能代替普遍规律,普遍规律无处不在,随时都在起作用。不能因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传媒标榜超然独立于阶级政党之外,就认为它真的没有主子,否认它对垄断财团的依附和效忠;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传媒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就认为它为一党一派谋利益,否认它的新闻事业的真正主人是人民。掌握普遍规律,有助于我们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

    新闻事业在按其客观规律开展传播活动时,由于新闻事业存在性质和体制上的差异,不同新闻事业所传播的新闻和所表达的舆论,会有不同的阶级色彩和政治倾向。但运用新闻手段按一般新闻规律报道新近事实,是各家共同遵循的法则。那么,不同新闻事业都按共同法则进行操作,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阶级色彩和政治倾向呢?这是因为对新闻传播起支配作用的,并非只有一般新闻规律,同时还有其他社会规律。我们常把新闻传播活动独有的规律,如新闻价值规律,用新近事实说话为核心内容的新闻传播基本规律,新闻事业形成、发展和运作的规律等等,称为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但新闻事业绝非孤立于世的“独立王国”。支配新闻事业的也绝不仅限于如上所说的“内在规律”。新闻事业作为一个子系统归属于社会结构中的大系统。新闻事业与社会大系统之间的联系和作用。如果是本质的和稳定的,那就是客观存在的支配新闻活动的大系统规律,也称为全局性规律。同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相比,全局性规律带有更强的普适性,是在更大范围内起支配作用的普遍规律。新闻事业是大众传播业的分支和子系统,也是舆论宣传系统的分支和子系统,还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新闻传播必然受到大众传播规律、舆论宣传规律乃至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规律的支配。而且,新闻事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其进人市场运作的部分还必然受到商品价值规律及其他经济规律的支配。新闻事业既要以自身的“内在规律”来运行,也要按大系统规律来运行。“内在规律”和社会大系统规律必须兼容。

    社会大系统规律与新闻内在规律之间,也是一般与个别、共性和个性、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按大系统规律规范新闻传播,往往先于新闻系统的“内在规律”。但大系统规律对新闻传播的支配作用,要与新闻本系统的特殊规律相衔接,发生对新闻内在规律的统摄效应,最终通过新闻手段去实现。比如,阶级性是上层建筑所有成分的共有属性,新闻事业也不能除外。但新闻事业阶级性的表现有其特殊性,即通过对新近事实的选择和评价来体现。新闻事业阶级性落到实处时,要靠新闻传播的特殊规律即用新近事实说话发挥终端作用。因此可以说,支配新闻事业运作的客观规律,是一个规律系统,其中包括新闻系统特有的具体规律,也包括支配新闻传播的社会大系统规律。正因为如此,即便大家都切实按新闻规律办事,不同传媒所传播的新闻和所表达的舆论,也会存在阶级色彩和政治倾向上的明显差别。而且,有时因为屈从于大系统的压力,新闻事业会身不由己,办出违背新闻规律的蠢事来。服从大局需要导致违背新闻规律的偏误之所以发生,根源在于大局需要有时会带有阶级偏见、政治歧视或上的失误,在于负有全局责任的政党和政府的决策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资本主义国家,则是新闻传媒被迫屈服或自觉服从于垄断财团和资产阶级政治势力的压力和诱惑;在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是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和新闻,发生了或“左”或右的严重错误。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完全能坚持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的辩证统一,一般社会法则和新闻内在规律的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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