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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大学语文》(本)论文精读第二篇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7:38阅读数:

第二篇 《寡人之于国也》 
 
(1)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凶,就是凶年,灾年。
 
 (2)邻国之民不加少。加,是增加,更加的意思。
 
 (3)弃甲曳兵而走。兵,兵器。走,跑,这里指逃跑。
 
 (4)直不百步耳。直,仅,只。
 
 (5)数罟不入夸池。数,细密的意思。
 
 (6)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就是供养,活着的人。丧死,为死者办丧死。
 
 (7)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颁白,指须发花白。
 
 (8)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王读望,用作动词,即王天下,以仁政统治天下的意思。
 
 (9)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罪,归罪,怪罪。岁,指一年的农事收成。斯,是这样。焉,代词,指梁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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