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同法》第二章练习题及解析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7:08阅读数:
一、单选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3.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4.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
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5.A公司于10月20日向B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产,便想反悔,10月2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10月26日到达乙公司。27日,B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回通知到达。则:( )
A.要约有效,撤回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回
B.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
C.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
D.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销
6.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A.10月20日10月16日
B.10月16日10月16日
C.10月20日10月14日
D.10月16日10月20日
7.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8.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9.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
[1]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合同法》第二章练习题及解析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