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供的政治学概论资料3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47阅读数:
1、国家的历史类型
国家的历史类型问题,是指国家的分类问题。系统地对国家进行分类,最早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他以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为标准,把国家分为三类:君主国、贵族国、民主国,他又以国家所谋求的目的不同,把国家分为正常的与**的两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划分国家的历史类型的基本标准,即社会经济基础和阶级实质。按照这一标准,国家的历史类型,是对建立在同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的一切国家的共同特性的概括。
在这些生产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分别是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因此,国家的历史类型相应地分别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2、革命和改革的区别
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方式和途径是政治革命。政治改良是社会政治变化的另一种方式。但是,它不是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方式和途径。
一般地说,革命与改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革命表示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移到另一个阶级手中,而改良是在不改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情况下,通过局部的,个别的某些现状的改善来缓和社会矛盾。
第二,革命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的必然现象。而改良则是在被统治阶级的压力下,迫使统治阶级实行某些让步的。
第三,由于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必须用暴力手段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它是一种激烈的社会变动。而改良则是渐进的,是一种和平的,局部的改造的过程。
一切剥削者类型的国家,都是通过社会变革更替的。
3、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建立在奴隶主占有制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生产者——奴隶本身。
奴隶主占有制社会的这种阶级结构,就必然地形成奴隶阶级同奴隶主阶级的尖锐矛盾,自由贫民与奴隶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和斗争。
实质是奴隶主阶级对努力的专政。
古代东方的奴隶制国家,如埃及、巴比伦、亚速、波斯等国,都采用君主制,即所谓东方暴君制。在这种国家里,全部国家权力在形式上属于世袭的君主,他通过复杂的军事官僚机构来管理国家。
在古希腊的城邦国家——雅典,则采用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制。表现为“人民大会”具有很大权力和公职人员是由选举和抽签产生的。
在古罗马和斯巴达这样的奴隶制国家中采取的贵族制。表现为由奴隶主阶级中少数显要贵族组成元老院(古罗马)、长老院(斯巴达)掌握重要权力。
4、封建制国家
这个时期在西欧大约经历了1300—1400年,在我国则有2300多年的历史。
在西方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期中,领主占有制是占支配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由国王封赐给大封建主,然后再逐级分封给各级领主。下级领主对上级领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提供兵役、交纳贡赋等等。
我国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地主占有制,与西方领主制相反,地产制经济允许买卖。地主获得土地的主要手段不是封授而是购买。他们把自己占有的大量土地分别出租给佃农种,并通过收缴地租的方式榨取农民的剩余劳动。
封建土地国有制、自耕农占有制也是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1)西方和中国封建制国家的不同特征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第一,从国家结构,即中央政权和地方的关系来看,西方采取的是分封割据制,而中国则采取了中央集权制。
第二,从权力结构,即政治权力的排列组合形式来看,西方实行的是等级制,而中国则是官僚制。
第三,从政治文化,即封建统治阶级控制人民思想的手段来看,西方是直接利用宗教,而中国则是把一种适应地主阶级需要的思想宗教化。
(2)中国封建社会官僚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它是由专职官吏组成的权力机构。
其次,在官僚集团内部,有着按等级划分官
[1]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网友提供的政治学概论资料3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