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公共政策科目复习重点第六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46阅读数:

 第六章 公共的制定
 (一)公共目标的确定
 1、政策目标的特征:
 1)问题的针结性;
 2)未来的预期性。
 2、确定政策目标的意义:
 1)能为制定政策方案提供方向性指导。
 2)能为政策方案的规划和实施提供核心的评估标准。
 3、确定政策目标的原则:
 1)实事求是;
 2)面向未来;
 3)系统协调;
 4)明确具体;
 5)伦理考量。
 (二)公共政策方案的规划
 1、政策规划的特征:
 1)从政策规划的主体来说,多元化和政府主导并存。
 2)从时间进程来看,政策规划主要存在于政策目标的确定和政策抉择之间。
 2、政策方案的设计:
 1) 设计的基本原则:(1)紧扣政策目标;
 (2)规划多重方案。
 (3)方案彼此独立。
 (4)方案要有创新。
 (5)方案切实可行。
 2)设计的阶段:(1)轮廓勾画。
 (2)细节设计。
 3、政策方案的评估与择优:
 1)我们有必要关注一下评估和择优的标准问题。
 2)方案的评估与择优,是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判断和选择。
 3)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判断和选择的正确,要注意使用“逆向决策”的方法。
 4)方案的评估与择优,还须对择定方案进行审查和评定,即进行系统的、周密的论证。
 4、评估与择优的两种基本方法:
 1)预测性评估
 步骤:(1)方案调查;
 (2)详细研究;
 (3)进一步的分析;
 (4)试验式证实。
 依据:(1)理论假说。
 (2)价值体系。
 (3)分析方法。
 方法:(1)德尔菲法。
 (2)时间序列分析。
 (3)投入—产出分析。
 2) 可行性评估
 (三)公共政策的抉择与合法化
 1、公共政策的抉择主体:
 1) 国家元首;
 2) 行政首长;
 3) 民意代表;
 4) 法官。
 2、现代决策对决策者的要求:
 1) 尊重科学分析的价值;
 2) 考量各方利益的平衡;
 3) 发挥个人决断的作用。
 3、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
 1) 政策内容的合法化;
 2) 决策过程的合法化;
 行政决策程序:法制部门的审查;领导会议的讨论决定;行政首长的签署发布。
 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通过议案——公布政策。
 3) 政策的法律化。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共政策科目复习重点第六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5087.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