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保险法》听课笔记第六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27阅读数:

  第六章 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一般为一年。

  投保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二。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固定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照账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财面原值价成数作为保险金额。

  c.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帐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

  三。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1.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损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所致的损失。

  3.为施救保险财产发生的费用。

  四。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所致损失。

  2.核子辐射的污染所致损失。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损失。

  4.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

  五。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的15日内按照保险费率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可以分次交清,一般一年不能超过四次。

  六。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

  程序:被保险人应提供单证;保险人的审核及理赔。

  赔偿的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不论何种投保方式,保险合同一般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其一。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失重建价值高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重建价值*损失金额

  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时有残值、重建价值低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余额

  其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出险时发生部分损失的,均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流动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出险时账面的余额赔偿金额。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时,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金额,应当按比例计算。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账面财产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分类: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对象:

[1]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保险法》听课笔记第六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4549.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