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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学考试转出外省办理时间及流程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08-15 17:06:24阅读数:

考生需要把在深圳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1)自考转出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 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2)自考办理步骤如下:

①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续。

②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④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报省考办。

⑤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的3月和9月寄出。其中,所有在3月至8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将于当年9月寄往外省在9月至次年2月由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则于次年的3月寄往外省每年的3月31日、9月3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系统,查询转出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⑥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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