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免考自考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条件是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8:47:46阅读数:

   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使用毕业证书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免考类型为:考试课程与原所学专业对应。

  专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专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2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一)。   本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本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3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二)。   2005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前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2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一),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使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请注意:同一张外语等级证书只能免考一次,不能同时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主考本科专业使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外语不能申请学位。   以上免考课程仅对英语(一)和英语(二)有效,不能免考国际贸易专业专科的基础英语,也不能免考综合英语(三)和综合英语(四)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自考答疑 免考自考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条件是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kdy/3444.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