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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笔记第三部分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5:45:43阅读数:

  30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特点为:①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②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③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④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性质;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31 劳动合同的期限的种类: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作为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32 实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意义: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途径;②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③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手段;④劳动合同可以使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所需要的劳动者;⑤劳动合同可以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33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劳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也由过去以行政调整为主,发展为现在以法律调整为主。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已成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工,企业也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双方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真正独立的主体,分别享有选择职业和自主用人的权利。因此,实行劳动合同制,通过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建立,要求市场机制在劳动力开发资源利用和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充分就业和合理流动。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要求企业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实行劳动合同制,通过劳动合同的法律形式来确定和调整劳动关系,可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真正享有用人权和择业权,形成劳动力供求调节机制,符合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实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34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①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②提出裁减人员的方案;③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⑤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35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三种情况:①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②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③经济性裁员。

  36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37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①合法原则;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来说,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不特定的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的意思表示。

  38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①亲自履行原则;②权利义务统一原则;③全面履行原则;④协作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行为: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按合同履行程度,劳动合同履行行为分为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单方不履行四种情况。

  39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0 录用合同:是录用单位与被录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被聘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41 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双方自愿;②平等协商;③不得损害一方利益。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②劳动者被除名、开除;③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42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3 工资总量宏观控制:是国家对全国工资总量从宏观上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确保工资总额与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一个科学、合理、协调的比例关系。在我国,工资总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4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①按劳分配原则;②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③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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