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语言学概论复习资料二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5:46:38阅读数:
1.1 语义是语言形式表达的内容
语义就是语言的意义,是语言形式表达的内容。语义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也就是所谓的“理性意义”,一是情感,也就是所谓的“非理性意义”。理性意义也叫做逻辑意义或指称意义,是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理性意义是语义的基本要素。非理性意义是说话人的主观情感、态度以及语体风格等方面的内容,它一般总是附着在特定的理性意义之上的。
语义是同语言形式结合在一起的意义,同语言形式的结合是语义的基本特征。
语言形式粗略的说,包括“语汇形式”和“语法形式”两类。语汇形式就是一种语言里所有的实词和固定短语,语法形式包括语序、虚词、形态、重音、语调等形式。由语汇形式表达的语义通常叫“词汇意义”,由语法形式表达的语义叫“语法意义”。
在语言里,语素、词、词组、句子等各级单位都有意义,它们的意义都是语义。其中句子的意义和词的意义具有突出的地位。
语言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有一般与个别、稳定与临时的分别。在通常情况下都能够存在的意义是一般的、稳定的,在特定睥上下文、特定的交际场合中或特定的知识背景下才能出现的意义是人别的临时的。前者叫“语言意义”即语义,后者叫“语境意义”。
1.2 语义的概括性
概括性是语义的重要属性,无论是词义还是句义都是概括的。
1.3 语义的模糊性
所谓的模糊性是指词义所反映的对象只有一个大致的范围,而没有明确的界限。但也不是所有的词语都如此。不少词语的词义是精确的。
1.4 语义的民族性
语义的民族特点比较突出地体现在词义上。语义的民族特点也体现在词语的非理性意义方面。
2.1 词义的构成
词义是指词的语音形式所表达的内容。词的意义包括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两部分。词义可以说是由理性意义和非理性意义两部分构成的。
词的理性意义是通过人的抽象思维对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各种对象的概括的反映而形成的。
词的理性意义由于概括深度上的差异而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们对事物所具有的一组非本质特征的反映,这种词的理性意义可以称之为“通俗意义”;另一种是人们对事物的本质特征的反映,这种词的理性意义可以称为“科学意义”。
词的理性意义是词义的基本的和核心的部分。
词的非理性意义是附着在词的理性意义之上的,因而又叫做词义的附加色彩。
词的非理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感情色彩。感情色彩中最主要的是“褒义色彩”和“贬义色彩”。褒义色彩表现的是对词义反映对象的肯定、赞许、喜爱的态度;贬义色彩表现的是对词义反映对象的否定、贬斥、厌恶的态度。
没有感情色彩的词是中性词,这样的词在语言的词汇中占大多数。
二是语体色彩。由交际环境的不同而导致的语言变体就是“语体”。口语语体和书面语体是语言中两种最基本的语体。如果一个词语只用于或经常用于某种语体之中,就会带上这种语体色彩,这就是词的“语体色彩”。词的语体色彩分为口语色彩和书面语色彩两种基本类型。不带任何语体色彩的词语是通用词语,它们通用于口语和书面语。
三是形象色彩。词的形象色彩是指由词内部的组成成分所引起的对事物视觉形象或听觉形象的联想。
2.2 义项和非义项
义项是词典释义的最小单位。义项是从词语的各种用例中概括出来的共同的、一般的、稳定的意义,不包括词语在特定的语言环境里所显现的个别的、具体的、临时的意义。
一个词有几个义项,这几个义项尽管反映的对象不同,但它们应该有一般人可以感觉得到的联系,如果没有这种联系,它们就不能算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义项,而只难算不同的词。
2.3 义素和义素分析
由分析义项得到的词义的语义特征叫做“义素”,又叫“语义成分”、“语义原子”。义素是理论分析的结果,是一种不与语音形式相联系的抽象的语义单位。
义素分析就是把词语的义项进一步分析为若干义素的组合,以便说明词义的结构、词义之间的异同以及词义之间的各种关系。
义素分析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
义素分析通常可以按照三个步骤来进行:首先是确定对比的范围。一般来说,用来对比的应该是指称同一种类对象的词语。第二步是比较词义的异同。最后一步是整理和描写。
义素分析应力求做到准确,和简明。
义素分析的作用:首先,义素分析可以清楚、简洁地说明词义的结构,便于比较词义之间的异同,便于揭示近义词、反义词等词义关系,有利于词义的研究、学习和掌握。其次,义素分析还有助于说明词语组合的语义限制条件。最后语义分析还可以使语义的描写形式化。
3.1 单义和多义
一个词的意义可以概括反映一类对象,也就是只有一个义项,这类词叫“单义词”。
一个词的意义包含几个互相联系的义项,这类词叫“多义词”。
科学术语一般都是单义的,并且不带任何附加色彩,一个词在刚产生时往往是单义的。
词由单义发展为多义是有其各方面的根源的。首先,客观对象之间的各种联系是词语多义化的现实基础。其次,词语的多义化是语言经济原则的必然产物。
多义词的多个意义中,最初的那个意义叫“本义”。
多义词的其他意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本义衍生出来的,这些后来衍生出来的意义叫“派生义”,也叫“引申意”。
多义词的多个意义中,总有一个是某个时期最常用最主要的,这个意义叫“基本义”。基本义不同于本义,基本义是就某个时代中多义词各个意义之间的关系和使用频率而言行的,而本义则是就多义词各个意义产生时间的先后而言的。由于确定二者的依据不同,词的本义和基本义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派生意产生的途径就是一般所说的引申。引申一般都是沿着客观对象间的相关性联系或相似性联系这两个方向进行的。前者的引申方式叫“借代”,后者的引申方式叫“比喻”。
借代是指甲、乙两类对象之间虽没有相似性,但存在着某种比较稳定的联系,在此基础上,用原本指称甲类对象的词语去指称乙类对象,从而使词语产生新的意义。
比喻是指甲、乙两类对象之间有某种相似性,在此基础上,用原本指称甲类对象的词语去指称己类对象,从而使词语产生新的意义。
相同的语音形式和书写形式表示几个意思不一定是多义词,如果这几个意思之间没有联系,那就只是同音词。
多义词和同音词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以一个语音形式来表示多个意义。
多义词和同音词的区别是:多义词的各个意义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同音词的意义之间则没有任何联系;多义词是一个词兼有几个互相有联系的意义,是词义的一种聚合方式,而同音词则是两个或几个不同的词,与词义的聚合没有直接的关系。
3.2 同义词
以不同的语音形式表达相同或相近的意义,就是同义词。同义词是指一种语言或方言中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
同义词具有这样一些特点:首先,同义词是就词语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孤立的词语无所谓同义词。其次,要构成同义词,不同词语的词义所概括反映的对象必须是相同的,或者是基本相同的,因而指称某一大类事物的词和指称这一大类事物中的某一小类的词不能构成同义词,指称事物整体的词和指称整体中的某个部分的词也不能构成同义词。最后,同义词是就特定语言和方言的词汇系统而言的,不能跨越语言或方言来讨论同义词。
同义词有的意义完全相同,有的大同小异,因而可分为“等义词”和“近义词”两类。
等义词是指包括理性意义和非理性意义在内的词义完全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语言中的等义词有些是借用外语词或方言词的结果。
近义词是指理性意义相同或基本相同,但又有细微差别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一般所说的同义词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种类型。
近义词之间的差别可以表现在词的理性意义上,也可以表现在非理性意义上。有些近义词的差别主要表现为感情色彩的不同,有的表现为语体色彩的不同,有的表现为形象色彩的不同。
3.3 反义词
反义词指的是一种语言或方言中意义相反的两个词。
反义词的特点:首先,反义词的意义反映的是同类事物内部两个矛盾或以对立的方面,具有共同的意义领域是构成词语间反义关系的基础。其次,反义词是指两个词意义相反,这种意义相反,是以逻辑上的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为基础的。再其次,反义词是就词语的基本理性意义之间的关系而言的,理性意义上的细差别及附加色彩的对立都可能成为近义词之间的反义因素,但不能构成反义词。最后,和同义词一样,反义词是就特定的语言或方言的词汇系统而言的。
反义词可以分为“绝对反义词”和“相对反义词”。
如果两个反义词处于矛盾关系之中,非A 即B ,这种词就叫绝对反义词。
如果两个反义词处在反对关系中,肯定一方就必然否定另一方,否定另一方则未必肯定另一方,二者之间存在着非此非彼的中间状态,这类反义词就叫相对反义词。
反义词的作用:首先,利用反义词可以帮助我们在编纂词典时确定多义词的义项,可以帮助我们辨析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其次,反义词在修辞上有对比作用,可以用来揭示矛盾,突出对立面,增强语言的表现力。
3.4 语义场
词义有一定的系统性。语义场就是这种词义系统性的重要表现。
语义场是指若干具有共同的类属义素的词语(义项)构成的聚合体,类属义素是指反映一物所属类别的语义特征。
语义场与语言中的上下位词有着密切的关系。属于同一个上位词的若干个下位词都具有相同的类属义素,可以构成一个语义场。
语义场最重要的特点是它的系统性。系统性也有程度的差别。
语义场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层次性。
研究语义场的意义:首先,语义场研究以系统的观点来看待语言中的词汇意义,不是把不同的词义看作彼此毫不相干的个体而孤立地研究单个的词义及其变化。其次,语义研究可以为义素分析提供一个分析的基础。再其次,语义场研究为词义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理论和途径。最后,语义场的研究工作认识不同语言之间的语义对应关系提供了一种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框架。
4.1 句义的构成
句子的语言意义可以依据表达形式的不同而大致分析为词汇意义、关系意义和语气意义三个主要部分。
词是句子的基本构成成分,句子中词的意义也就成为句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句子通常都是由词语组合而成的,词语在组合时总要形成一定的结构关系,由这些关系所赋予的意义就是我们所说的“关系意义”。词语在组合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包括语法结构关系和语义结构关系。因而,词语之间的关系意义又可分为“语法关系意义”和“语义关系意义”。
词语在一定的语法结构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就是语法结构关系,由这种结构关系所赋予的意义就是语法关系意义。比如主谓结构关系所赋予的意是陈述,动宾结构关系所赋予的意义是涉及,
语义结构关系是指词语在组合中产生的语义上的关系,它是一定的现实关系的概括反映。
反映说话人使用句子的目的和说话人情绪的意义就是“语气意义”。语气意主包括陈述、疑问、祈使、感叹等不同的语气。语气一般都是通过语调形式来表达的。
4.2 句子的语义结构
从语义结构上看,一个句子包括“情态”和“命题”两部分。情态部分包括时态、语态、语气等方面的意义,情态以外的部分便是命题。一个命题在语义结构上可以进一步分析为一个“述谓结构”,一个述谓结构由一个“谓词”和若干个变元组成。谓词一般就是句子中的谓语动词或形容词。变元又称“题元”、“项”等,是与谓词有直接语义关系并受谓词支配的语义成分。变元一般都是名词性的词语,在句子中经常充当主语或宾语。
根据谓词和变元之间不同的语义关系,可以把变元分为若干个类型,这种变元的类型一般称之为“语义角色”。常见的语义角色彩有“施事”、“受事”、“工具”、“结果”、“处所”等。从语义看,一人变元在述谓结构中属于哪一种语义角色,首先取决于谓词的语义,谓词的语义规定着谓词与变元之间可能具有的语义关系。
述谓结构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简单述谓结构,复合述谓结构,从属述谓结构,降级述谓结构。
有的述谓结构由一个谓词和若干个变元构成,其中所有变元都只是名词性成分而不是述谓结构,这样的述谓结构就是简单述谓结构。
有的述谓结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述谓结构按照一定的语义关系复合而成,这样的述谓结构就是复合述谓结构。
有的述谓结构中的变元本身也是一个述谓结构,这种充当其它谓词变元的述谓结构就是从属述谓结构。
述谓结构中的变元可以带有修饰或限定性的成分,以表示变元某方面的特征,充当这类成分的述谓结构就是降级述谓结构。
句子的语义结构还包括“语义指向”的内容。句子中某个成分在语义上指向哪儿。或者说同哪个或哪些成分发生语义联系就是这个成分的语义指向。
4.3 蕴含和预设
就话语本身所表达的意义而言,如果有句义甲就必然有句义乙,就说甲蕴含乙。蕴含用公式表示为甲乙。如果两个句子互相蕴含,它们之间就是同义关系。如果两个句子互相以对方的否定命题为蕴含,它们之间就是矛盾关系。
预设和蕴含一样,也是就话语本身所表达的意义而言的,也是有句义甲就必然有句义乙,但蕴含包含在句子的断言范围之内,是句子的基本信息,而预设不在句子的断言范围之内,是句子的背景信息。用公式表示为甲乙
4.4 歧义
歧义是指同一形式的语言符号序列可能表达不同意义的现象。
歧义以语言符号序列的同形为前提条件。
口头上有歧义的,书面上不一定有歧义。书面上有歧义的,口头上不一定有歧义。
在言语交际中,歧义可以通过上下文语境和情景语境来消除。
歧义的类型:歧义一般分为词汇歧义和组合歧义
词汇歧义是指由词汇上的原因造成的歧义。词语的同音异义可能造成口头歧义。词语的同形异义也可能造成歧义。词语的一词多义也可能造成歧义。
组合歧义是指由词语组合关系上的原因造成的歧义。又可分为语法结构歧义和语义结构歧义两类。
如果相同的词语之间可以有不同的句法结构关系,就有可能造成歧义。如果相同的词语之间可以有不同的层次构造,也有可能造成歧义。如果相同的词语之间可以有不同的语义结构关系,就有可能造成歧义。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学习笔记 自考语言学概论复习资料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