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深圳市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10-14 12:00:28阅读数:

我省2020年10月自学考试将在10月17日至18日举行。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中的防疫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办温馨提示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我市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五、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

  六、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均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请考生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附件:1.“粤康码”操作指引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_03.jpg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_04.jpg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_05.jpg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_06.jpg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_07.jpg

附件下载

来源:深圳市招考网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市考办公告 深圳市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skbgg/24040.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