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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三)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10-14 11:54:56阅读数:

 2020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周六、日)举行。我市将有140863名考生参加319353科次考试,在9个区共安排了107个考点。目前我市各项考务工作准备就绪。

  一、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考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自行打印(原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打印准考证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登录系统后点击【下载准考证】按钮下载准考证PDF文件并打印,不得用打印截图、网页等方式替代,不得在纸质准考证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标记。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将标明本次考试座位安排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尽早打印,妥善保管,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对于个别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二、带齐“两证”“一表一码”,按时应考

  考生进考点时要准备好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申报表和粤康码,按时赴考。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考生应提前准确查询考试地点,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同时留意考试期间天气预报,提早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身安全。

  四、准备好考试用品

  考生须自备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严禁携带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之外的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部分科目允许考生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诚信考试

  不违规作弊。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两高司法解释。广东省自考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不无故缺考。本次考试,我市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省考办规定,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当次考试被认定为无故缺考而记入诚信报考档案的考生,可在当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市招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

  (二)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请考生自觉维护考点的校园环境卫生。

来源:深圳市招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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