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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08-17 16:54:58阅读数: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根据省考委关于“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我校主考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定于2017年3月19—3月26日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专业自考生按时参加。

  一、实践考核报名

  凡报名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考核当天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实践考核安排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图1)
  三、参加实践考核要求

  1.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实践考核,提前1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报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2.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本次考核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考处理,需重新报名交费后参加下一次实践考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707室);

  联 系 人:辛老师;电话:020—87113415。

  交通提示:

  1.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查询好到达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的公交车、地铁或自驾线路。

  2.考生可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地图服务系统http://map.scut.edu.cn/index.shtml,提前了解校内实验地点所处位置。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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