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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5 15:36:55阅读数:

 

【摘要】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讨论的热点。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电力产业,其市场结构的状态是其进行规制改革的基础。本文介绍了我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电力产业市场结构的指标进行度量,并重点分析了发电市场。


  一、引言
  长期以来,电力产业被认为是自然垄断产业,各国政府都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规制,不仅是对经营权进行垄断,而且按照电力本身的技术特点,包括了从发电、输电、配电到售电的电力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甚至还垄断了发电企业的规模及电网的建设。这种垂直一体化的结构在电力产业的发展中长期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电力产业结构。
  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特征在逐渐弱化,人们意识到电力产业垂直一体化的结构是缺乏效率的,会促成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产品价格偏高、服务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经济学家在对具有相似结构的电信、供水、铁路等以网络为特征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不断深入地研究,提出传统的规制给电力产业带来的是竞争缺乏和激励不足,造成产业效率的低下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即产生了所谓的规制失灵。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对电力产业进行放松规制,引入竞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目前,我国也对电力产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撤销了电力工业部,经营权完全交给国家电力公司,实现政企分开。2003年,全国主要发电资产与电网分离,成立了五大发电公司和国电公司等。从总体上看,我国电力产业已经大致形成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市场格局。表面上,国家对电力产业的改革决心可见一斑,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对电力产业的规制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仅仅可以说完成了改革的第一步,即发电环节的拆分,而对于构建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仍然处于最初的尝试阶段,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目前,政府依然对电力市场准入干预过多,对现行电价的规制缺乏科学的依据,没有确立适当的电力规制价格模型等,这样的问题在电力产业中依然存在,并且成为阻碍电力产业改革的绊脚石。
  二、电力市场结构双向拆分过程
  从2002年至今,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电力市场结构改革过程,此阶段是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建立电力市场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阶段。电力行业是自然垄断行业,但并不是发电、输电、配电、售电所有环节都属于自然垄断。为了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输配电成本,提高规模经济效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电网企业定位于自然垄断企业,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发电环节是电力行业的非垄断部分,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条件成熟时,电力销售环节也将成为电力行业的非垄断部分,同样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为了解决国家电力公司垂直一体化经营带来的发电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2002 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电力工业实现了横、纵双向分拆的改革模式,实行厂网分开,重组了发电和电网企业,成立国家电监会,按照国务院授权,行使电力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并统一履行全国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电力投资审批权和定价权。2002年12月,由国家电网公司拆分出来的五家发电公司、两家电网公司和四家辅助公司挂牌成立。至此,我国在体制层面上实现了发电侧的公平竞争。图1详细地解释了厂网分开的模式。
  在发电侧,拆分形成的五家发电公司与原有独立发电企业一起,形成发电市场的竞争局面;在输配电网方面,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寡头垄断经营。这一“厂网分开、引入竞争”的市场结构调整,改变了由国家电力公司纵向一体化独家垄断的市场结构。发电独立结构下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模式如图2所示。
  然而,厂网分开以后,电网公司作为电厂唯一的购买者和用户唯一的供应者而处于双重垄断地位。一方面,“竞价”双方是竞争性的发电公司和垄断性的电网公司,存在垄断电网对竞争电厂利益的剥夺;另一方面,由于电网对用户的垄断,导致电力用户并不能获得上网竞价的效益。因此,“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在输配垄断的情况下无法实现降低电价的目的。为此,《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于是这种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模式出台,具体情况见图3。
  如图3所示,实线箭头表示的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过程,虚线箭头表示大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签订购电合同,直接购电的过程。当然,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方案是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垄断的输配售环节通过大用户从电厂直接购电,双方直接签订购电合同(包括购买电力的数量和价格)来打破输配售一体化垄断、引入竞争,使“竞价上网”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通过大用户与电厂之间的合同价反映出来,从而实现对垄断的输配售环节的牵制作用,达到示范竞争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大用户从电网直接购电依然要通过输配售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的电网传输,要求电网必须对所有使用者公平开放。2005年3月8日,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吉林省电力公司电网向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购电,标志着中国大用户向电厂直接购电正式启动。大用户直接购电有利于完善电力市场建设,在售电方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电网公平开放;有助于探索输配电环节的分开,加快形成输配电企业成本规则,在输配电环节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三、电力市场结构变迁的实证分析
  市场结构是指某一特定产业内部竞争程度和价格形成的市场组织特征。影响市场结构的组成因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入壁垒、市场需求价格弹性、市场需求的增长率等等。
  我国的发电市场虽然已经出现了前文提及的发电厂直接给大用户供电的情况,但情况是少之又少,大多数情况下依然是发电公司通过电网给用户供电,所以供给方是在各家发电公司不变的情况下,需求方大都还是国家的高压输电网。国家的高压输电网控制在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手中,按照国家的政策对各家发电公司平等开放,因此对于我国的发电市场,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是供给方的市场集中度,分析需求方的市场集中度几乎是没有意义的。
  我国的发电公司规模比较大的,除了五大发电集团以外,还有一些大型的发电公司,比如三峡集团等等。放松进入规制以后,发电市场显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在这种环境下,规模较大的发电公司会有一定的市场势力,这些公司可以依据其市场势力,采用策略性的投标行为增加利润。这样的行为导致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的高价格和低效率,使电力市场无法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在极端的条件下,厂商市场势力的运用使得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受到了强烈的影响,甚至会造成大面积拉闸限电。
  1、市场结构度量指标的选取
  对于市场结构的分析,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度量指标。
  (1)直接市场集中度指标。最常见的市场集中度指标就是CR指数。
  经济学家设计了很多以HHI(Herhindahl Hirachman Index)指数为核心的市场集中度指标,HII指标的一般公式是:
  HHI=(100pi)2(1)
   在公式(1)中,pi是i公司的市场份额,n是市场中公司的数量。
  例如,市场中有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分别占有的市场份额是20%、10%、10%、30%和30%,则有:
  HHI=(100×20%)2+(100×10%)2+(100×10%)2+(100×30%)2+(100×30%)2=2400
  HHI指数简单明了,是直接度量市场集中度的良好指标,为评价市场结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所以备受经济学家的推崇。美国政府的电力监管组织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具体给出了基于HII指标的市场集中度范围:当HHI>1800时,认为市场高度集中;当1000  (2)直接度量市场势力的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对发电市场结构进行研究的意义在于研究发电公司的市场势力。拥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公司会运用其势力抬高上网电价,导致影响到其他发电公司改变其上网电价,而同时电网却不得不采纳这些有较大市场势力的发电公司的电力入网,这些公司从而获得高额利润。采用Lerner指数或PCM指数可以直接根据市场价格P偏离发电厂商的实际边际成本MC的程度,界定厂商是否在滥用市场势力。
  Lerner指标(Lerner Index)公式如下:
  LernerI= (2)
  公式(2)中,P为市场价格,MC为厂商实际边际成本。
  PCM指标(Price Cost Margin Index)公式如下:
  PCM= (3)
可以看出,Lerner指标和PCM指标的设计想法是一样的,因而非常相近。Lerner指标和PCM指标的优点在于能够比较直观地衡量厂商市场势力的大小,结合厂商的近期报价策略可以看出厂商是否在运用市场势力。但是这种做法也有其弊端,太过于偏重理论上的细节分析,对于一个国家的发电市场无法做出一个宏观的判断,因此这两个指数只是在理论上比较合理,难以在实际中发挥作用。
  (3)引入“相关商品和地理市场”的动态市场集中度。在实际情况下,衡量任何生产厂商的市场份额都应该考虑到“相关地理市场”(relevant product and geographic market)这个因素。“相关地理市场”是一个反垄断经济学概念,相关地理市场中如果某个厂商企图抬高价格,那么消费者就会把需求转移到市场中其他厂商,因此市场的大小决定了厂商能够控制价格的程度。由于存在运输成本的问题,所以需求不会转移给太远的厂商,因此相关地理市场通常是在一个相邻区域内,需求转移的渠道在市场内必须非常容易,不能影响供给和需求的自由转移。
  动态市场集中度指标(Dynamic HHI Index)就是在静态市场集中度的基础上,考虑到输电雍塞(transmission congestion),厂商竞价行为和市场需求弹性等综合因素的作用,全面衡量市场结构的指标。美国电力专家Alvarado在文章中提出了一种动态HHI的计算方法,充分考虑到输电雍塞的影响,分别计算因为雍塞造成的各个大区市场局部HHI。Bialek提出了加权动态HHI的概念,根据实际情况把网络划分为若干个子网络,分别计算各个子网络的HHI,再把各个子网络的输电功率在整个系统总功率中所占的份额作为系数,加权各个子网络的HHI得出整个系统的HHI。
  Alvarado提出了动态HII的计算方法:
  在某一个特定小时中,各个发电厂商实际发电量占子网络中发电量的百分比,引出子网络HII(Group HHI):
  HHIG=(100)2 (4)
  在公式(4)中,MWHi表示第i家厂商的实际发电量,Tota1G表示该子网络中总发电量。
  系统HHI(System HHI):由系统中各个子网络HII的加权平均数得出的系统HHI:
  HHIs= (5)
  公式(5)中,MWHj表示第j子系统的实际发电量,Totals表示系统总的实际发电量,HHIGj为第j子系统的HHI指数。
  这种动态计算HHI的方法相对能够反应系统中存在雍塞时的实际情况,相对来说比静态的HHI指数更能反映发电市场的结构。
  2、我国发电市场结构分析
  根据《中国电力年鉴》统计的相关资料,由于我国的发电企业众多,数据资料难以统计整理,因此基本按照五大发电集团在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和南方电网这六种区分方法,统计出各个区域的市场结构指标。
  其一,东北地区。
  市场集中度:CR8=Xi/Xi=70.37%
  东北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757
  其二,华北地区。
  市场集中度:CR8=Xi/Xi=76.04%
  华北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818
  其三,华东地区。
  市场集中度:CR8=Xi/Xi=60.28%
  华东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541
  其四,华中地区。
  市场集中度:CR8=Xi/Xi=55.7%
  华中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496
  其五,西北地区。
  市场集中度:CR8=Xi/Xi=80%
  西北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970
  其六,南方电网。
  市场集中度:CR8=Xi/Xi=51%
  南方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数:HHIG=(100)2 =506
  四、我国发电市场总体结构分析和评价
  1、市场结构分析
  全国的系统HHI,由系统中的上述六个区域电网的子网络HHI的加权平均数可以得出:
  HHIs==638
  另外,本文收集了全国排名前八名的发电集团,其在各个区域的装机容量,通过这些数据来分析电力公司的资产分配等指标,从而对我国发电市场结构进行客观的评价。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在没有实行厂网分开以前,原国家电力公司的资产在各省区都占到60%,显然是一种高度垄断的市场。国务院拆分发电资产时制定的原则是:“通过重组形成3到4个各拥有4000万千瓦左右装机容量的发电企业,由国务院授权经营,计划单列。……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这个原则基本上得到了贯彻。在各个地区前八家发电集团所占份额都没有超过80%,各地区电网的子网络HHI指标和全国电网加权计算以后的系统HHI指标均没有超出1000,按照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的标准,属于正常市场。
  2、对我国发电市场结构的评价
  (1)市场集中度低。无论从各个区域还是全国来看,五大发电集团和国网公司保留的发电资产比基本上没有超过15%,地方投资的电力开发公司,独立发电集团和外资公司投资的发电厂已经全面进入发电市场,形成相当强的竞争力。东北和西北电网的规模较小,五大集团占有的比例比较大。华中、华东、华北和南方电网的规模均在8000万千瓦左右,各发电集团在区域内的份额都在10%以下,HII指标和CR8指标都显示出市场集中度比较低。
  (2)鼓励各方投资。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现在,我国发电市场上装机容量迅速提高,虽然和国家对电力的大量投资有关,但是这么快的增长速度显然也得益于地方和各个独立发电集团的大量投资。这证明了在发电市场放松进入规制、鼓励各方投资政策的正确性。
  (3)形成了竞争机制。我国在发电市场上已经初步打破垄断,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机制,相对于较为分散的市场结构,为下一步全国竞价上网时避免出现大的市场势力奠定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电力体制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是这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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