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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自考《法学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调整的通知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05-25 11:38:24阅读数:

日前,《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6号)印发。《通知》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作出调整。按照《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法学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外教育简史》3门课程计划于2018年10月考试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现上述课程新版教材因故无法按时出版。经研究决定,2018年10月份考试仍使用之前版本教材,大纲教材信息如下:

关于深圳自考《法学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调整的通知(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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