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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1月自考成绩将于2月8日公布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1-02-06 11:13:40阅读数:

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定于2月8日15时公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三)网站查询

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按照《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复查时间、地点等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虑到春节因素,成绩复查申请截止时间延后至3月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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