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014课程须全部笔试合格,以及“畜牧课程实验(二)”与“兽医课程实验(二)”经过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报考。
2. 015课程须在“畜牧兽医综合实习(二)”经过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报考。
3.畜牧、兽医、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兽医卫生及检验、畜牧兽医、畜牧兽医与管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师范、畜牧兽医师资、兽医生物制品、畜牧技术经营、畜产品加工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取得畜牧师、兽医师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 年(含)以上的非畜牧兽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3、204两门课程;办理时需提供职称证书和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7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毕业生申办毕业。 5.本专业为限期停考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安排: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 2022 年 10 月止(国 考课程顺延至 2023 年 4 月),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安排至 2023 年 10 月止,毕业手续 办理至 2024 年 6 月,2024 年 7 月起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